《金刚经》 第七品 无得无说分

原文:

“须菩提!于意云何?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?如来有所说法耶?”须菩提言:“如我解佛所说义,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亦无有定法,如来可说。何以故?如来所说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说。非法、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圣贤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”


上文佛提到,众生不但不应该执迷于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相,也不应取法相和非法相。在这一品继续对法和非法相进行了进一步阐释。

“须菩提,你说如来得到过无上正等正觉吗?如来说过法吗?”须菩提说:“根据我对佛法的理解,没有一个固定的‘法’被称作无上正等正觉,也没有固定的法,是佛可以说出来的。” 这里提到‘法’是不可说不可名的。认为吃斋念佛是佛法是不对的,认为好善乐施是佛法也是不对的。‘法’没有固定形式,会随着环境、对象的改变而发生变化。老子也说: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” 。如果全天下都觉得施舍穷人、尊老爱幼是善,那么这种善就是一种不善之举了。因为由此而来的伪装可能会充斥天下,也有人会因此倚老卖老,不劳而获。所以说美善丑恶都是在特定条件的一种标准而已。佛所法也是同样道理,佛所说法是针对人性的缺点而指出的一条修行之路,从而克服自身弱点,得证佛法。但执迷于佛口中讲的法,佛经中记录的法,反倒不如没有法。有道是:“尽信书,不如无书”。佛所讲法只是一条通向大道的路,起的是引领作用。条条大路通罗马,不同的悟道之人,都有着自己独特的路,但得证佛法之人参透的又都是世界的本质规律。这里其实还是在告诉众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,不要迷于相。法相也是一种相。

“为什么呢?因为如来所说的法,都不可以执迷、不可以讲说。他们不是法、也不是非法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一切圣贤,都只是因为无为法而有差别。” 佛所讲法不是‘法’,但同时也不是‘非法’。比如说帮助穷人是佛法吗?既是佛法又不是佛法。为什么呢?如果帮助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回报,或者怀着施舍之心帮助他人,那么这就不是佛法。相反,心无所住的帮助别人,觉得这只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小事,这就又是佛法。佛所讲法是引导众生开悟、发现自己得证解脱之路的一座灯塔。学佛的过程是明心见性的过程,明心见性,就是明的自己的心,见的自己的性。一切不再执迷的时候,就会眼前开阔,得证无上正等正觉。一切的圣贤,包括不同的佛、甚至老子、孔子、耶稣、默罕默德,他们证得的果没有差别,只是因为他们得证的路不同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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